本次讲座主要是把我自己在教学中关于修辞和表现手法方面的一些感悟和大家分享一下,有不当之处,还望大家批评指正,更希望以后能与各位同行就此问题及语言教学方面其他的问题进行更多的交流和讨论。
今天,我主要讲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修辞和表现手法方面的基本知识;二是高考对修辞和表现手法这部分内容的考查形式及方向。
首先,我们先来谈一下关于修辞手法的基本知识。我们都知道高考要求学生掌握九种修辞手法,即比喻、比拟、借代、对偶、排比、反复、夸张、设问、反问。这九种修辞手法对我们语文老师来说,可以说是再熟悉不过了,但在实际教学和学生答题中,我还是遇到和发现了一些困扰我的问题。
首先是比喻的分类问题。以前咱们都是按照这种修辞格的语言形式进行分类,分成明喻、暗喻、借喻,在高中阶段又加上博喻,也就是一个本体和多个喻体的形式;反喻,也就是故意颠倒本体和喻体的位置的形式,前者例如:“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后者如“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但是在教学和解题的过程中,我逐渐意识到,对比喻这种修辞手法来说,相较于本体、喻体、比喻词这些表面的语言形式,其中隐而不现、因而常常被人忽略的“相似点”却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比喻的思维本质是相似联想,从本体出发,经由本体的某一特点,找到一个同样具有此特点的事物,即喻体,而这个经由的特点就是相似点,它既是思维的路径,也是思维的目的。可以说,如果不是为了表现相似点,就不会有比喻。因此,我根据相似点的不同把比喻分成三类。
一形似,即形象相似,即人的感官能直接感受到的事物的特点相似,如视觉的形、色、光,听觉的音量、音高、音色等。
二神似,即感觉相似。比如上面提到的“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并不是荷花长出了美人的形貌,而是月下荷花与刚出浴的美人都给人一种清爽雅洁的美感。再比如通感的修辞格中,本体和喻体分属不同感官,不可能有形似,相似的只能是从不同感官感受的刺激形成的感受相似。
三是理似,即道理相似。所谓道理,本质上就是事物间的关系,理似的比喻,其本体和喻体不再是单独的事物,而是关系密切的一组事物,本体组事物间的关系和喻体组事物间的关系相似。如《陋室铭》开头几句中“陋室”与“德”的关系和“山”与“仙”的关系、“水”与“龙”的关系相似。《谏太宗十思疏》开头几句中,“皇帝的道德”与“国家安定”的关系和“根”与“木”“源”与“流”的关系相似。这种“理似”的比喻,有时也被称作“类比”,在议论文中被称为比喻证证,比如《拿来主义》中的比喻论证,即为此例。另外,在比喻的分类中还要注意比喻的缩略形式,如:“思想感情的潮水”“音乐的清泉”。
接下来再说“比拟”,我们先把“比拟”和“比喻”作一下区分,以免混淆。可能有很多人觉得区分二者很简单,比喻是A像B,比拟是把A当作B。但落实到具体的句子中,又怎样分别“像”和“当作”呢?我发现有更简单直接的区别办法,即比喻体现在名词上,因为喻体必要是名词,而比拟体现在动词或形容词上,所谓的“当作”就是赋予一事物以另一事物的动作或特征,其实比喻和比拟本质上都是相似联想,只是在语言现象上,即词性上体理体现得不同而已,因而二者是很容易互相转化或共生的。如“春天像小姑娘,她花枝招展地笑着,跑着。”其中“像小姑娘”是比喻,称其为“她”,形容其“花枝招展”,赋予其“笑着”“跑着”的动作,即比拟中的拟人。去掉前者,就是单纯的拟人,去掉后者,就是单纯的比喻。二者并存,即为共生。
在这个问题上,要特别注意一种情况,莫把喻体是“人”的比喻误作拟人。
接下来,我们简单说一下比拟的分类。比拟分为拟人和拟物,把物当作人来写,即拟人,把人当作物或把此物当作彼物来写,即为拟物。值得一提的是,在刚刚结束的高三年级全市统考试题中,第19题,即是对修辞手法的判断,“诗词深深地扎根在脑海深处”答案是“比拟”,其实更准确地说,应是“拟物”,但在考试后我查看学生试卷时,却发现有很多份试卷答“拟物”的被判定错误,5分全扣掉了。
接下来,我想说说反复的修辞手法。在我们现在使用的高三复习资料中,把有某个词语重复出现的排比句认定为反复的修辞手法,例如:“这些石头有的大,有的小,有的站立,有的匍匐,有的像犀牛望月,有的似猴子观海……”这一组排比句中都有“有的”一词,就被认定的“反复”。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反复的内容应该是独立的,而不应是句子的某一部分,否则反复和排比就无法明确地分辨。
再接下来,我想说说9种修辞之外的两种修辞,通感和双关。
关于通感的定义,我想大家都很熟悉,我想说的是通感有两种语言表现形式,即比喻式通感和比拟式通感。比喻式通感,前面已举过例子,而比拟式通感则是体现在动词或形容词上,比如:“余音绕梁”就是把听觉形象的声音当作视觉形象的丝线来写,赋予其丝线才会作出的能看得见的“绕”这一动作,而“不绝如缕”则体现在名词“缕”上,是比喻式通感。
说起双关,我们一般都理解为谐音双关,但其实在“一语双关”中还存在不是谐音的情况,即利用一词多义形成的意义双关,比如:“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中“丝”双关“思”,是谐音双关,“泪”双关“眼泪”则是意义双关。
以上讲的是明确修辞手法的概念,准确识别修辞手法,下面我再讲一下分析修辞手法的结构及表达效果。
语言是思维的载体,思维是语言的本质,修辞格既是一种经过加工的语言形式,其本质也是思维,可分解为思维的要素和方法,比如比喻的修辞手法,其思维要素是“本体”“喻体”“相似点”,思维方法是相似联想,其结构可分析为“把A比作B,生动形象地(或委婉含蓄地)表现了C”,其中A是本体,B是喻体,C是相似点。至于结合语境分析,不过是把A、B、C代入相对应的内容即可,其他修辞手法也都可以提炼出类似的公式,再结合语境代入分析其结构。
修辞的表达效果分析起来比较困难,朱光潜先生在《咬文嚼字》一文中说到“词的联想意义”时说,其如“光”如“晕”难以捉摸,修辞手法的效果也同样变幻莫测。不过在变幻中,尚有一些规律可循,相比于修辞手法的丰富多样,常见的修辞效果要少得多。就高考要求掌握的九种修辞格而言,它们和修辞效果的对应关系可显示如下表:
说理:深入浅出
1.比喻、比拟、借代:生动形象;抒情:委婉含蓄
2.对偶、排比、反复:节奏整齐,韵律和谐
对偶:朗朗上口,有音乐美(叠词)
排比:增强气势
反复:强调突出
3.设问、反问、夸张:鲜明突出。
(相似联想和相关联想)
第一组均为联想思维,联想的终点也是目的,均有生动形象的形象,即感官(视、听、嗅、味、触)能直接感受到的信息,因而既易于理解,也易于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如果用于说理,则应有“深入浅出”的效果,如果用来抒情,则又有“委婉含蓄”之效。
第二组对语言的加工方法主要是形成整齐的句式,句式整齐了,阅读时产生的“节奏”就“整齐”,如果再押韵,就会韵律和谐,而节奏和韵律是音乐的基本特征,因而称其为“富有音乐美”,排比还会增强语言的气势,反复会加深所表达内容给人的印象,因而这一组又有了“鲜明突出”的效果。顺便说一下,在词语使用方面,“叠词”也有与这一组修辞相类似的表达效果。
第三组前两个都是无疑而问的问句,设的目的是用疑问的语气吸引读者,提请读者注意后面紧随的回答,强调“答”的内容。反问是为了加强语气,用强烈的语气来强调突出要表达的内容。而夸张则是通过超乎常理的夸大、缩小,或超前的表达,在让读者惊奇的同时,强化了对表达内容的印象,因而这一组的效果均可说走成“鲜明突出”。
当然以上的分析,仅是对修辞效果最基本最简单的分析,认真研究现在高考有关修辞手法题型的答案,就不难发现有些答案,真的是出人意料。可见现在高考对修辞效果的考查已不满足于一般规律的分析。
首先,高考要求结合语境(具体的情境)来分析修辞的效果。比如比喻的修辞手法,不仅要说出其表达效果是生动形象(深入浅出),而且要说清楚把什么特点(相似点)表现得生动形象(或把什么道理表现得深入浅出)。
其次,高考还要求考生从作者的写作意图和读者的感受这文章的上下游两方面来体查分析修辞的效果。比如,同为用比喻来描写女人的容貌,鲁迅笔下的柳妈“蹙缩得像一个核桃”是厌恶,赵树理笔下的三仙姑“像挂了霜的驴粪蛋”是嘲讽,白居易笔下的“芙蓉如面柳如眉”是怜惜,至于人们一般所说的柳眉、杏眼、桃腮、樱唇,则反映了一般人对美女的爱慕之情。再比如同样写“愁”,“白发三千丈”的夸张令读者震惊,“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比拟,让读者感受到纠缠不清的无奈,“一江春水向东流”让读者深味“愁”之“多”“深”“永”,而“一川烟草,满城风紫,梅子黄时雨”则让读者在繁复的意象间窥见了愁的纷乱、滋长、缠绵。
修辞的一般性效果与修辞的基本概念都可算是修辞的基本知识,至于修辞手法在具体语境中的特殊效果,包括作者的目的、读者的感受,我们只能给学生提供一个基本思路,引导学生结合具体的语境进行分析。
关于修辞,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高考题、语言运用题第19题考查的并非哪一种修辞格的识别和分析,而是考查了动态助词“着”的修辞效果。修辞即对语言的修饰,它既包括积极修辞,即我们熟悉的修辞格,也包括消极修辞,即词语和句式的选用。我认为今年的高考题,就是在提醒我们不要忽视了消极修辞的作用,因而在高三复习中我们有必要深入钻研并引导学生关注消极修辞及其效果。
其实高考题对修辞的考查,并不局限于语言运用题中,在小说、散文、古诗阅读题中也经常涉及,甚至在论述文阅读、古文阅读题中也偶有涉及,更不用说在作文中运用修辞方可增添文采了。因而我认为在高考语文复习中,重视修辞,讲好、练好修辞是非常必要的。
在最后,我还想再讲一讲与修辞关系非常密切、高考也经常涉及的一个概念:表现手法。
所谓表现手法,即表现的手法,也就是作者为了让自己把所表达的内容表达得更好,更能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的方法,它与修辞的目的是一样的,所以,可以说,所有的修辞手法——无论积极修辞还是消极修辞,都属于表现手法,是属于语言层次的表现手法,而表现手法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它既包含语言层次的各种修辞手法,也包括更高层次,即段落篇章层次、使作者表达更好的方法,因而,当我们在考题的题干中看到“写法”“写得好”“妙处”等说法时,就应明白其指的是表现手法,如果要求分析鉴赏的对象是“词语”“句子”这种语言层次的对象,而非段落篇章那样更高层次的对象时,我们就应明白,题目要考查的是修辞手法。
至于修辞之外,更高层次的表现手法的问题,那是一个我个人认为更庞大、更复杂的问题,当然也更值得深入研究,且在高考语文复习中重点关注。但是由于时间问题,在这里就不再赘述了。如果各位老师在这方面有什么经验、心得,我衷心希望能不吝赐教,或和我交流探讨。
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太行中学 赵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