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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教育局关于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6-08-10 10:47 来源:长治市教育局

为做好长治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确保在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治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项目招标工作。

2.招标内容:负责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定标、协助签订合同、抽取评审专家、整理归档资料等。

3.服务期限: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报名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为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山西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证明;

4.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近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网页截图;

6.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月份的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7.拟投入本服务团队的人员名单及证书;

8.公司简介及近三年同类招标代理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9.服务方案(含收费标准、质量保障措施、廉洁从业承诺等);

10.其他认为必要的材料。

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严禁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关键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并通报行政主管部门及征信机构。    

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的单位,请于2026810日—812日,将报名材料报送至长治市教育局,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遴选。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报名的代理机构,材料将不予接收。

、代理机构评选

由长治市教育局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组织评定,综合考虑,择优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0355-2058526

  址:长治市太行西街政务服务中心B座16


长治市教育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5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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