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内容

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新课改(项目化学习)培训服务工作的公告

2024-09-12 16:55 来源:长治市教育局

为做好我局采购工作,确保采购项目的合理性,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培训服务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长治市教育局

二、征集数量

确定1服务机构

三、服务内容

负责2024年全市新课改(项目化学习)培训服务工作。

四、报名资格条件

1.有资质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能组织专家对《长治市教育局关于新时代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深度解读。

4.能邀请全国或省教科院项目学习专家进行培训。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申请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及征信管理机构报告。

五、报名所需

1.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存款基本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机构简介以及三年内的业绩案例。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

6.企业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整理成册后密封报送至长治市教育局。

六、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4年912日--914,将报名材料报送至长治市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照要求报名的代理机构,材料将不予接收。

七、服务机构评选

长治市教育局根据服务机构提供的资质等材料组织评定,综合考虑,比价议价,择优选用。长治市教育局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355-2058510

地  址:长治市政务中心B座17层1709




长治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2日

长治市教育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58503
晋ICP备05005523号 网站标识码:1404000052 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76号